中央主管機關增訂「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不符合該標準者,除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禁止作為飲用桶裝水水源,違反者可處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不遵行者同前項可處以刑罰。...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