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 不設分類
依據行政院環保署九十五年七月五環署毒字第0950052274號函公告指定簡易自來水為飲用桶裝水之種類,公告事項:簡易自來水係指取用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經簡易淨水處理後供人飲用之水,其用水人數達五百人或供水戶數達一百戶以上,且每日供水量在一百立方公尺以上,非屬本條例第四條所稱社區自設公共給水設備及自來水事業之供水系統所供應之飲用水。(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三條第四款)
嘿唷~~
咪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 )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