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接受的程度:就消費上來說,搜尋出來的結果雖然接近卻不一定滿足查找者的需求,而關鍵字廣告大多是廣告主針對這些查找者所精心提供的內容(畢竟大部份的人不願意浪費廣告費),所以查找者有一定的可能性會去點關鍵字廣告,所以接受程度是蠻高的。不過據我個人幾個月的統計,在關鍵字廣告與搜尋引擎(seo)結果可能同時出現在同一頁面時,查找者點搜尋網路行銷網頁設計

網站排名桃園關鍵字桃園網路行銷桃園網頁設計台北網路行銷台北網頁設計結果的比例約是7倍以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咪醬 的頭像
    咪醬

    嘿唷~~

    咪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